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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业建科 | 海绵城市资讯:洪涝灾害频发影响下,海绵城市建设需更多“绿色设施”

时间 :2023-08-04 作者 :骏业建科 来源:新京报 浏览 :

(转载自新京报,如有问题请联系)

近日,受台风“杜苏芮”影响,我国华北多地遭遇强降雨,降雨量打破历史极值。中央气象台数据显示,此次华北地区强降雨最大小时降水量111.8毫米(北京丰台区),最大降水量1003.3毫米(河北临城县);日降水量16站突破历史极值。极端的强降雨引发严重洪涝灾害,给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


在气候变化和全球变暖的影响下,极端天气事件频发,气候风险日益突出。近日,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就7月全球气温创下新高发表声明时表示,“这仅仅是个开始,全球变暖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全球沸腾的时代到来了。”IPCC发布的第六次科学评估报告(IPCC-AR6,2021)指出,持续的全球变暖将进一步加剧全球水循环的异常,更热、更旱、更涝等极端现象将更加频繁并成为新常态。


在此背景下,城市因人口密度大、经济集中度、热岛效应强等特点,更易受到极端气候影响,成为极端天气事件的重灾区。在此背景下,城市需重构自身的自然灾害应对体系,以适应不断加剧的极端气候环境,保障在极端天气条件下城市功能的基本正常运行。


我国气候类型复杂,城市面临的气候风险差异显著

随着全球气候不断变暖,我国气温也表现出明显上升态势,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越发突出。数据显示,1951 至 2020 年我国平均气温升温速率达 0.26℃/10 年,高于同期全球平均水平。各地区均表现出气候变暖的特征,但在气候变化带来的灾害方面呈现出显著的区域差异。


根据《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我国东北地区变暖程度大于全国平均水平,夏季洪涝风险加重、湿地面积减少、冻土脆弱性增加;华北地区暖干化显著,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超大城市热岛效应严重;华东地区台风强度增强,城市暴雨内涝和高温热浪事件增 多;华中地区旱涝灾害频发;华南地区高温热浪、暴雨洪涝等极端天气事件频发;西北地区冰雪消融加速,融雪性洪水频发;西南地区冬春干旱加重;青藏高原暖湿化,冰雪灾害、地质灾害和链式灾害风险加大。


面对日益严峻的气候灾害和气候风险,我国先后******《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和《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并在全国建设30个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城市、开展海绵城市试点,系统部署全国及重要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以增强城市在应对内涝、干旱缺水、高温热浪等气候灾害问题的能力,提升我国城市的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虽然不同城市面临着不同的气候风险,但应对热岛效应和城市内涝,加强海绵城市建设成为城市共同发力的共同方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关于印发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在试点城市展开重点适应行动,针对强降水、高温、干旱、台风、冰冻、雾霾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修改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设计和建设标准。加强海绵城市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


北方地区内涝压力加大,海绵城市建设需加快推进


在气候变暖影响下,我国降水带逐年向北转移的趋势明显,北方降雨量显著增多。中国气象局发布的《2021年度中国气候公报》显示,2021年我国暖湿特征明显,平均年降水量672.1毫米,其中北方降水偏多,降雨量更是高居历史第二位,仅次于1964年,北京、天津、河北年降水量均为历史最多。


然而,在我国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城市防洪排涝等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基本以降水量历史均值为参考标准,缺少对降水量历史极值以及极端天气演变趋势的考量。在北方降水量显著增多的情况下,北方城市发生内涝的现象便频繁出现。


海绵城市建设是缓解城市内涝的重要举措之一,使城市在适应气候变化、抵御暴雨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弹性和韧性。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从2015年起,全国各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但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政策******以来,我国海绵城市整体还处在发展和局域性建设阶段,大部分城市“海绵体”都属于试点性质,体积较小,“海绵体”所应有的效果发挥不明显。2021年,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开始通过财政资金支持开展全域性海绵城市建设。面对逐步增多的降雨环境和日益严峻的极端强降雨天气,北方地区海绵城市建设的步伐亟须加快。


海绵城市建设需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

海绵城市建设通过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缓解热岛效应和城市内涝。其中,主要需在雨水源头控制设施、管网(廊道)排水设施、河流湖泊蓄水设施等方面建设立体的城市海绵体。


然而,由于对海绵城市建设认识不到位、理解有偏差等因素,一些城市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主要以“末端”治理为主,更加重视管网(廊道)、防洪堤等“灰色设施”工程项目。在没有源头分布式控制的情况下,极易导致城市在强降雨过程中防洪排涝往往过度集中,一旦降雨量增大就会形成洪涝灾害。更不用说在极端强降雨频率逐步增多情况下,原有建设标准的管网(廊道)、防洪堤等已难以应对更极端的降雨量带来的冲击。


在此背景下,海绵城市建设需更注重发挥自然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等原始地形地貌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充分发挥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以及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和缓释作用,建设更多海绵城市“绿色设施”。其中,包括建设下凹式绿地、透水铺砖、绿色屋顶等源头控制设施;建设雨水花园、人工湿地等设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海绵体(蓄水)功能;不改变自然水系脉络下,因势利导改造渠化河道,提升河流河道的泄洪排洪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建设管网(廊道)、防洪堤等“灰色设施”并根据现有气候条件适当提高建设标准,仍然是缓解城市内涝的必要措施。既要扭转过度依赖“灰色设施”的治理方式,也要避免只强调生态措施和源头治理的思路,避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